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的工作对象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主体为所在地政府有关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下人民政府。符合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条件的组织实施单位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ㄒ唬┳橹凳┑ノ话凑铡恫导呵蚱放平ㄉ枋缘闶凳┲改稀罚ǜ郊?)要求,编制完成《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通过在线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ǘ┦〖豆ひ岛托畔⒒鞴懿棵派蟛樯瓯ú牧?,出具推荐意见,于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在线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并将两份纸质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纸质材料委托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代收。
?。ㄈ┕ひ岛托畔⒒浚萍妓荆┌闯绦蜃橹郎蟛⑷范ú导呵蚱放平ㄉ枋缘愕厍?。
三、工作要求
?。ㄒ唬┦〖豆ひ岛托畔⒒鞴懿棵藕腿怨ひ敌幸敌嵋橹镜厍?、本行业开展试点申报,加强申报指导、审查推荐、监督检查等工作。
?。ǘ└髯橹凳┑ノ挥岢质凳虑笫堑脑颍缡堤钚瓷瓯ú牧?,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ㄈ?017年起,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启用在线管理系统。具体为:中国工业质量品牌网“区域品牌试点示范管理系统”(http://cluster.quality.org.cn)。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曹金龙010-68205252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刘 婧010-84380347/18210235862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政研室,100028
附件:1.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实施指南
2.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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